扩大了战斗的场地,我和黄金国主就像是在上演龙珠一样。不采用任何的章法,仅仅只是用体内过度膨胀的气去对轰。到最后我甚至有些嫌烦,索性直接唤出九道阴风化作黑龙前去围攻他,从而为我争取时间。

首先凝聚第一道力量于食指。不一会,一道蓝色却略有狂暴的气浮现在食指上。这是火,冥火!专烧生命。

之后,在维持住第一道冥火之气的情况下,我开始在中指上凝聚第二道力量。这一次,一道阴寒刺骨的土黄色气浮现在中指只是,这是水,黄泉水!腐蚀灵魂。

水火已存,在其能够维持住平衡的情况下,我在无名指上浮现出第三道力量,这第三道力量精密凛冽,乃是磨削一切的彼世之风,阴风,消磨一切。

最后便是我最为不熟悉的一道力量。最后缓慢浮现的,是一抹红色的气,此气虚幻,缥缈。不存于此世,却能使一切生物为之神往。

这是葬土的气息,葬土,使一切迷失……

冥火燃命,黄泉镇魂,阴风蚀骨,葬土迷神,此乃阴间的地、水、风、火!

四气已齐,我在黄金国主将最后一条阴风之龙撕碎之际,将其尽数握于掌中。一瞬间,我手中仿佛有可使天地崩塌一般的巨力喷涌而出,没有任何犹豫的,我将其朝黄金国主一掌打出!

“轰隆!”

一道紫色的雷霆如光一般从我的掌心喷出,一击便将黄金国主打在了天穹之上。只可惜,对方使用了大量的魔气将自己的身体护住。因此力量被分散了不少,大部分的力量都被分散到了头顶的岩石上。导致天穹被炸出了一个直径两千米左右的大洞。

这一招,叫做【掌心雷】。

这就是道家最强的攻伐之术——雷法。也叫五雷法,而我使用的,正是其中的阴五雷。

雷乃是天地正气,极阳,且不属五行之中。

道家以阳性的地水风火之气相结合,便构成了这至阳的法术,也就是雷法。

因此,雷法可以说是最难修炼的法术。因为想要修炼,首先就要集齐阳性的火水木土四种灵根,而且必须保证童子之身阳气未泄才可。

但是,物有阴阳正反两面,有极阳,自然也有极阴。

而且,这极阴的力量,也是雷。

通过阴阳宝鉴感受幽冥之气,成功凝聚地水风火之力的我通过逆转五雷法,终完成了这极阴之雷的力量。

只可惜,只有一击之力。

这紫色的阴雷比阳雷更加难以控制,一击过后再去强行掌握的话。我的神识根本无法控制,强行控制只会遭到反噬。

不好!那黄金国主虽然重伤,但是并没有死。这开局的一副王炸把他给打怕了,他现在要逃。

这可怎么办?他虽然弱,可是并没有弱到随便来谁都能打倒的程度。不能一口气将他杀死的话,即便是拆掉这个黄金国,他也会在另一个地方建立新的“黄金国”。

不能放跑他……

“一只手而已,送你了!”

用左手撑住右臂,我维持住阴雷以漫天的雷霆封锁了他所有的去路。而黄金国主对于我的攻击,只能选择落荒而逃。

来比试一下吧!究竟是我先劈死你,还是我的身体先被雷法反噬。

就在这时,一直放在我胸口的阴阳宝鉴突然亮了起来。紧接着,从“斗技场”下面的巨大空洞中,浮现出了无数的冤魂。

这是黄金国主的什么秘法吗?莫不是想用这点冤魂来阻拦我?不对!

只见所有的冤魂毫无恶意的全部钻入了我的身体里,随后便开始一齐燃烧自身的灵魂,为我增强神识。

“靠!你们这是想魂飞魄散吗?想投胎还早着呢!过一会再送你们!”

然而,对于我的话,这些冤魂给出的声音却是:

(黄金国主……杀,杀,杀,杀!!!!!!)

“那就杀,杀!!!!!”

神识增强,雷法也变得可控起来。这一下漫天的雷海直接将想要逃走的黄金国主所包围,无处可逃的黄金国主只好放弃逃跑,转而向我求饶。

“且慢!只要你不杀我,我愿意……”

“你愿意个屁!”

“啊!!!!!!”

将所有的雷霆汇聚在一起,即便是黄金国主这种水平的强者也没办法长时间抵抗。渐渐的,力量耗尽,黄金国主那肥硕的肉身直接被无数的雷霆轰杀至渣,连一丝魂魄都没有留下。

黄金国主已死,确认了这一点之后我散去的雷法一掌拍在自己的胸口。将体内这些没有燃烧殆尽的冤魂全部拍出,挥手一道阴风吹灭了他们的燃魂之火。深吸一口气想要破口大骂,却不知该如何开口,最后只能化作一声叹息。取出胸前的阴阳宝鉴。

“此恨以了,你们……可以安息了。”

无数的冤魂汇在一起,如同一个云朵构成的巨人一般,朝我跪下一拜。幽幽的发出一声“谢谢”之后,便化作一团冤魂的旋风钻入了阴阳宝鉴之中。

这时,天亮了……

一抹红光自东方升起。第一次为这座沉浸在黑暗中的都市带来光明,所有的吸血鬼全部在阳光下无处遁逃,化作一滩白沙。

在我和黄金国主厮杀的这段时间里,下面早已乱成一团,在铃兰和叶寻他们的煽动之下。这些在地下挖矿的工人们与斗技场里那些被锁住的奴隶们全部被带动了起来,使得下方早已如同地狱。

那么,混乱之后就该恢复秩序了。

于是我漂浮在半空中,释放出了全身的邪气。黑色的邪气缠身使我看上去如同恶鬼罗刹一般可怖。所有的人全部齐齐打了一个激灵望向天空。

随后,我鼓足了力气高声喊道。

“黄金国主已被我杀!所有人现在听我命令!放下武器全部聚集到大厦前方!违抗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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