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就是周五,放学后我按照约定,到了城北步行街的洞子口公交车站,这个车站是通往城北路线的终点站,再往前直走五百米,就是本市的客运中心,可以在那里乘坐中巴车到乡下或是邻近的其他城市,这里是我所在的小城与外地沟通的一个枢纽。

周五的车站人很多,其他高中的住校生大多都会在这个时刻在洞子口公交车站下车,然后去客运中心乘坐归家的客车,我看着提着行李箱或是背着书包手拿大包小包的中学生们像是挤破罐头的腌鱼肉那样从公交车的前后门满溢出来,他们大多穿着校服,具有中国特色的肥厚的校服,要么全蓝要么全红要么全黑,这些校服掩盖了少年少女的身体在青春期所独有的一切魅力,我也一样,穿着肥厚的校服。

公交站外到处都是叫卖小吃的三轮车和扛着糖葫芦串的小贩,学生们对这些不干不净的小吃很热衷,主要是便宜,我从来不买这些小吃,从炸过一千次的油锅里捞出的热狗,我一点食欲都没有,更别说表面沾满了灰尘的糖葫芦,肉眼都能看到糖浆上的点点污渍。因为冷,我把双手紧紧插在外衣兜里,不停地跺脚,一个卖烤红薯的老头对我吆喝了一声“热乎乎的烤红薯咯,吃了浑身都暖和哟。”我无动于衷,任他拿着一只比我巴掌还大的烤红薯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他见我毫无兴趣,笑呵呵地推着车子走了。

这里虽然脏乱,但却很有活力,我不讨厌这个地方,人流量大,什么人都能看见,比起这个城市其他地方活跃太多,我不是一次来这里,因为小时候经常去乡下,这个中转点是必经之路,而记忆里小时候的此地和现在眼前的这里,居然没有一点变化,仿佛城市化的进程唯独忘却了这个边缘地带,我站在这里,蓦然间有种身处他日时光的错觉,只是身边少了迟云和爷爷。

季微从310号公交车后门跳出来,她是第一个跳出来的,她下车之后整个公交车摇晃了几下,随后挤出一个又一个人。

她一眼就看到了我,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的,我站在纷乱的人流之中,她下车后立刻就将目光投到了我这里,可以说,是她的视线引导我第一时间看到她,不过她没有立刻走过来,而是走向一家卖烤红薯的摊贩,好家伙,就是我刚才无视的那一家。不一会儿,她手里捧着两块对她来说大的过分的红薯跑了过来,那红薯几乎有她两个巴掌那么大,以至于我远处看着像是她攥着两块纺锤。

“诺。”她很不客气地把红薯往我脸上一推,态度不容我拒绝,但是我真的不想吃这东西。

“谢谢...”我不得不收下,烤红薯包在一张黄纸里,很温暖,我不想吃,但握在手里取暖却也不错,一时间很感激她的好意。

“等久了吗?”她剥开红薯上端的皮,边吃边问。

“没有,我也就等了几分钟,毕竟所有学校放学的时间都大差不差。”

“呼呼...”她吃得很急,红薯很烫,连忙呼气,“你不要以为我请你吃烤红薯是就代表我们是一伙的!这只是你乖乖听话在这儿等我的奖励。”

“嗯,我知道。”虽然她和我是同龄人,但我总把她当成小学生看,所以一点都不计较她这种言语上的占便宜。

“今天单独和你见面,就是想要弄明白,你到底对迟云做了什么,我想知道。”

“我对她,没有做过什么,现在这种境遇,是我和她互相造成的,这是必然的结果。”

“必然?什木一思?”她嘴里塞满了红薯,说话口齿不清。

“这一天是迟早要来的,我和她早晚会有这种结果。”我很明白,如今的一切并不是偶然的,不是莫名其妙的争吵导致的决裂,这是一场酝酿了许久的爆发,她在酝酿,我也在酝酿,裂痕不是一天之内产生的,是如复一日的破坏积累而成的,只不过家庭的变故成为了导火索,将矛盾点燃了,我想,就算没有那一天的变故,我和她也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大吵一架,然后分开。

只是这样的结果,还可以挽回吗?目前我当然不知道。

“兄妹之间的感情都这么复杂吗...”季微感叹,“简直比我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纠葛还要复杂。”

“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只是因为你无法理解罢了,”我说,“难道你还写小说吗?”

“写啊,我就是未来的金牌小说家,全世界的人都会看着我的小说哭泣!”

“有志气...”她写的是什么啊,居然要全世界的人都看哭,这该是多么狗血的剧情才能达到这种效果啊...

我跟着她走向城北步行街,我也不知道她到底要把我带去哪里,一路上她向我解释了为什么急着要和我挑明,这一切都是因为迟云近来的变化导致的,季微对此很在意。我很理解她作为朋友的焦虑,虽然迟云毫无疑问是把她当做了真正的朋友,但是迟云本身的内敛性格让她也无法揣测,季微告诉我,迟云从来不提及她家里的事,这倒和我一样,毕竟,父母被捕这种事,没有人愿意拿出来述说。

“云姐住校了,你知道吗?”然后,她说到这个问题。

“知道,就是因为这个,我才想要把她带回来。”

“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一五一十将迟云住校的原因告诉了她,听后,她沉默,然后叹气,“怪不得她这么消沉,”然后她突然面对我说道:“这都怪你!让她孤零零一个人!你这个大哥是怎么当的!”

我不置可否,低头默认。

“我要你来洞子口的原因,你马上就会明白了。”

我和季微最终在一家网咖前停下,这家网咖叫做:天外天,所谓网咖,实际上就是装潢类似咖啡店的网吧,是近几年新流行的玩意儿,这个城市也零零星星开了几家试水的网咖,这一家天外天据说是本市最大最豪华的。

网咖门前立着一个醒目的大号LED电子屏,上面滚动着字幕:第三届失乐园*城网络线下入围赛火热进行中!下面滚动播放着几组比赛的日期,其他日子的比赛信息都是红色,而一条绿色的比赛信息刚好就是今天。

“干嘛来这里?”我问。

“进去看看吧,现在比赛应该开始了。”季微在我身后推了我一把。

这家网咖的室内装潢确实与众不同,其他网吧都是将电脑一排排码在室内,而这家网咖则是将所有电脑环形排列,所有电脑围成一个大圈,如同环形斗兽场,网咖门口的过道从环形的外围通向内部。一楼的空间很大,但电脑不是很多,因为每台电脑所占的空间很足,而且配置的是很夸张的专用电子竞技座椅,电脑显示屏都是超大的弧面屏,鼠标是我没见过的高档货,从里面正在玩游戏的玩家点击鼠标的声音来判断,这些鼠标一定是手感极好的。

柔和的灯光,淡雅的墙面装饰,如果将电脑拿开,那就一定是茶坊或是咖啡店,这种环境改变了我对网吧的看法,要是让我在这里坐一下午,应该不会感到难受。

我和季微走向环形的中央,在哪里,我已经看到有一个不小的平台凸出地面,平台上有左右两排相对的电脑,每一排有四台电脑,平台的上方则是一面足有五米宽三米高的大型投影显示屏,上面正转播着一场对战。

网咖的人大多数都站起来观看那块显示屏上的比赛,是两队人马在厮杀,这是失乐园竞技模式的团队战,一开始我没注意到这正是网咖里举行的比赛,而对战的两队人,正坐在中央平台左右两边。

我还想再往前,但是距离平台七八米的地方拉着隔离带,网管禁止在比赛期间靠近场地,于是我抬头观看比赛,平时我基本不玩团队竞技,一直是单人天梯,所以对这团队比赛还是有点好奇。

屏幕上是OB视角,也就是上帝视角,由观战者提供,我可以看到两队人已经将地图彻底点亮,也就是说这场比赛已经结束了埋伏和战术布置阶段,开始了最后的厮杀。地图是断裂山谷,崎岖不平,很不利于法师作战,很少有平地提供吟唱的机会,所以双方都没有选择拿出巫师和牧师,而是选择了敏捷类职业,红方的流浪抢手在这种西部地形如鱼得水,在毒弓手和枪骑的掩护下连续斩杀了蓝方的剑圣和德鲁伊两位主力输出,不用看就知道红方基本赢定了,因为蓝方剩下的匪徒和药剂师根本没有足够的输出杀掉红方的T,枪骑这种硬得跟石头似的存在完全可以站在原地让药剂师打十下。

然而我没有料到那个匪徒的手段,或者说我眼中低估了那个匪徒。

一开始队友暴露被击杀的情况丝毫没有影响到藏在一块岩石死角后的匪徒,他一直蹲在那里,原地不动十秒可以触发哥布林的天赋丛林血统的第二个被动:气息隐藏,只要保持不动,或者不受到伤害,就可以得到拟态,在对方的视角里不显示人物轮廓和血量条,这本不是很强的伪装,但是那个匪徒卡的位置太好了,以至于敌方的枪骑连续几次从他头顶走过也没有发觉。

他在等,我很清楚,他在等红方的DPS暴露在他的抓取范围之类,果然,在流浪抢手现身在匪徒五十码范围内的时候,匪徒立刻给自己的匕首涂上麻痹药,钻到枪手身后一刀捅了进去。

从流浪枪手开始,匪徒利用地形和自身的特性一个个解决了红方所有人,其精妙的操作和超前的意识令人惊叹,感觉上,就是智商压制了所有人,游戏结束后,红方的人首先站了起来,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很不服气的样子,但又无可奈何,失败者只能离场。网吧老板走进平台,向所有人宣布入围小组赛蓝色方获得胜利,而蓝色方,是一个叫做‘人民公园’的战队,这名字让我忍俊不禁。

胜利方的队长站了起来,我一看,这人居然是吴昊然,他得意洋洋地向人们挥了挥手,然后和老板握手,他很快就看到了我,并露出惊喜的神色,看样子是想要凑上来和我说两句,不过,后面有人叫了他,他对我做了个稍等的手势,回到电脑前,开始收拾自己和队友的外设。

而这个时候,令我心跳瞬间提速到一百八十迈的画面发生了,坐在最里面的那个队员,站了起来,我一度怀疑自己眼前发生了幻觉,连续眨了几次眼,还摇了摇头,最后我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现实——居然是迟云。

看到迟云的那一瞬间,我的脚就迈开了,不由自主走了过去,季微在一时间拉住了我,她厉声说道:“你确定你现在做好了准备?”

吴昊然在平台上带领其他三个队员,包括迟云,站成一排面相观众鞠躬,这个时候,鞠躬完毕的迟云一抬头就看到了我,她楞了一下,一脸的难以置信,不过这只维持了一瞬间,她立刻将我从视线里移除,恢复了淡然自若的冷脸,这些转变快到我怀疑是幻觉,我忍不住喊道:“迟云!喂!迟云!”

她的队友疑惑地看向我,还拍了她的肩膀示意台下有人喊她,但是她完全不理会队友的提醒,跟着吴昊然走向了平台后方的隔间里。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心里一空,差点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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