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是一个十分遥远的词汇,象征着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与末日焦土的可怕毁灭。按照常理来说,魔王的确就是这样一种强大的存在不是吗?

至于我,阿斯蒙德,就是一名魔王,地狱中都没有几个人能够与我比肩的那种超级强大的魔王。

阿斯蒙德,这个名字即使是在地狱喊出来,也是能止小儿夜啼的恐怖存在。随便躲一跺脚,整个地狱也要为之颤抖。

毕竟我可是执掌66个恶魔军团的地狱北境之主,司职掌管七宗罪中的“淫欲”的至上四柱恶魔之一,淫邪的代名词,地狱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阿斯蒙德大人!

嘛,虽然说了那么多,不过那都已经是1000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的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间界平民罢了。和所有的平民一样,每天都要为了生计发愁。嘴里不断传来的苦涩、干硬口感将我从回忆中无情的扯回惨淡的现实。

被我叼在嘴中的正是连人间界平民都不会选择食用的黑面包,不提它的苦涩口感,即使是硬度就足以与最坚硬的顽石相提并论。何况鼻尖不断穿来的霉味,更是不断提醒着我,这块黑面包绝对是一块有些年头的老家伙了。

此时正是饭点,坐在街边的台阶上,我有些麻木的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街道旁的酒馆内不断传来鲜美食物的香味,更是不断的刺激着我本就濒临崩溃的神经。

“喂,那边那个叫花子,不要坐在门口。”酒馆里出来一个侍应生,身着红白相间的工作服,脖子上端端正正的系着一个黑色蝴蝶结,头发规整的梳向后方泛出油亮的光泽。

看到我没有反应,侍应生又有些不耐烦的喊道,“说你呢!”

我环视四周,方才迟疑的指向自己,“我?”

“除了你还有谁,快走。”

低下头,看了眼身上的服饰,衣服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有洗过了,上面沾满了灰尘。肩膀处和裤子的边角还有着两个不大不小的破洞,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看起来的确有点叫花子的样子呢,我无奈的摇了摇头。

侍应生不知从哪扯出了一条手帕,捏住鼻子嫌恶的冲我发怒,“快滚。”

我沉默的站在原地,低头望向自己裸露的手臂,手臂上有着一个不那么寻常的纹身。其实,这玩意也不能说是纹身。这是一个黑色的恶魔头像,这个恶魔自然就是我阿斯蒙德大人本人了。恶魔头像的闪耀程度代表了我体内魔力的储量,在我还没有丧失能力的时候,如果不刻意的压制恶魔头像的光芒,它发出的光辉足以与太阳比肩。

然而现在,他只是一个古怪的黯淡纹身罢了。不过没有魔力并不是最令我悲伤的事,更可恶的是,在丧失了魔力之后,我失去了来自“淫欲”的力量。我居然失去了**的能力,每天早晨起床时一柱擎天的景象,我已经有一千年没有见到了!

干他娘的满天神魔!

“还愣着干什么,滚开呀,叫花子。”

愤愤的瞪了侍应生一眼,我只能自觉地叼起黑面包,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头也不回的向外走去。街道上的人群看到我向这边走来,纷纷像躲避瘟神一样,不约而同的为我让出一条通道。

可恶啊!要是在1000年前,我早就把这帮不知好歹的猪猡挨个轰成废渣,让他们一个个到冥王哈迪斯那去反思过错了。可现在,我却连这些小虫子都奈何不得。

都怪巴尔那个蠢货!本来在地狱过的好好的,非要入侵什么人间界,打仗很好玩吗?这下好了,在人间界中了天界那帮家伙的埋伏,自己和加百列同归于尽了。还害得我能力尽失,连只人间界的土狗都打不过,苟延残喘的活了一千年,现在就连一个侍应生都敢如此嚣张的对阿斯蒙德大人说话。

越想越是气愤,不断散发出苦涩口感的黑面包更是加重了我的糟糕情绪。狠狠的将黑面包摔在地上,砸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响声,“吃个屁的黑面包,这种活法本大王受够了。”

与其这么憋屈的活下去,不如硬气一点,找家馆子狠狠地吃上一顿。大不了就是被打死,去冥界和巴尔、加百列、哈迪斯三个人凑一桌麻将也不是什么坏事嘛。

“既然决定好好吃上一顿,那就要挑城里最好的馆子。”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的移向了街角的一间酒馆,这间酒馆是这个边陲小城中生意最好的一间。不知道为什么,不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看见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佣兵在这里出入。

这些佣兵长期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花钱从来都是大手大脚的,他们认可的酒馆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来到酒馆门前,几个佣兵正拿着酒杯斜倚在酒馆的围栏上有说有笑的谈论着冒险生活与平日里的趣事。年长些的佣兵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自己曾经三上世界之巅击败冰霜巨龙塔纳莎的壮举,而那些脸上还残留着稚嫩的年轻佣兵则一脸崇拜的望着老佣兵,时不时发出几声惊呼来表达对前辈的尊重。

站在他们旁边,静静地听了一会,我忍不住撇了撇嘴。这些东西我1000年前就从他们的前辈嘴中听到过,没想到过了1000年还是这副德性,故事的内容连换都不带换的。

酒馆的门面不大,但是各处装饰却处处显示出了酒馆老板的用心。酒馆前划出了一小块,整整齐齐的种了一列龙舌兰草,大门旁的外墙上精心雕刻着一个酒杯与长剑交叉的标志,从屋檐下伸出的木质招牌上,龙飞凤舞的写着三个大字“剑与火”。

嗯,的确是一个很讨佣兵喜欢的名字呢。

推开酒馆的大门,一股迷人的香气瞬间窜入我的口鼻,闭上眼有些沉醉的吸了一口,是美味食物的香味。

环顾四周,好不容易才在三五成群的吵闹佣兵中找到了一个靠窗的空位,小心的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生怕弄脏了屁股下的天鹅绒坐垫。有些忐忑的打开桌上的菜单,仔细的寻找起了想要吃的菜品。

香炒百目莲,1银币20铜币。

油炸图尔暴龙虾皇,8银币。

雪霜果沙拉,3银币。

……

“好贵啊~”菜谱上的价格让人触目惊心,要知道,一个刚出炉的白面包不过才5个铜币,而这里的菜品却全都是以银币来结算的。果然不是普通平民可以消费的地方,这帮劳什子佣兵可真够有钱的。

不过,我为什么要小心翼翼的?反正是来吃霸王餐的,有什么好害怕的。

我有些懊恼的拍了拍脑门,平民做久了,连胆子都变得这么小。

“老板,点餐。”

听到我的呼唤,本站在隔壁桌的老板娘立马利落的夹着点菜板站到我的桌前,紫色的马尾长发搭在右肩,酒红色的瞳孔让我想起了地狱里的烈焰火海,搭配着胸前一对不科学的巨乳,让长时间远离女性的我心中有些悸动。

老板娘对我露出了一个足以融化冬日最寒冷冰雪的微笑,将脸凑到我的面前,“您准备吃点什么呢。”

合上菜单,因为怕被识破意图,我头也不抬的问道,“你们这最好的菜是什么?”

老板娘看了我一眼,似乎我破旧的衣衫引起了她的注意。的确,不论是哪家酒馆,看到衣着如此破烂的客人总会有点好奇的吧。不过好在她并没有在我的破衣服上纠结太久,“如果客人是第一次来我们店里的话,极力向您推荐勇者无畏套餐喔,这是店里最受欢迎的组合了。”

老板娘用鹅毛笔指在我面前的菜单上,胸前的伟岸也因为她的动作一阵荡漾。

啊喂,这种程度绝对属于犯规了吧!

“嗯……那就给我来一份吧。”因为过度紧张,我的声音都出现了变形。

“好的,客人喝酒吗?”老板娘的声线中依旧充满了热情,让我本就慌张的心里更加不自在了。

随意的翻开菜单,胡乱指了一种酒品,“给我来一壶杜松子酒吧。”

老板娘将夹在胸口处的羽毛笔摘下,在白纸上简单的记录下我的点单,“嗯,好的,客人请稍等。”

待到老板娘离开,我才敢把几乎深深埋下的头颅抬起,长出一口气,“还好没被发现。”

盯着破旧的衣服袖口,内心里也难免有些不是滋味。

唉,吃霸王餐的事如果传回地狱绝对会被耻笑的,就连最低贱、胆小的沉沦魔都会嗤笑的行径。堂堂地狱北境之主阿斯蒙德大人居然沦落到这种程度!

这件事,绝对,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就让它烂在我心里吧。

(作者的话:本书比较慢热,请大家无论如何阅读完第一卷再决定是否取消收藏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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