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马大姐和一众记者纠缠着颜暮雨的时候,苏牧即刻施展开了脚底抹油大法,化作追逐自由的一阵风,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其实就算是马大姐不阻止颜暮雨,他也不会和颜暮雨纠缠的,苏牧想。

《Hi!英雄!》他也有看,美女记者、美女特工、美女助理这三类存在,都快成为超级英雄的标配绯闻女友了,就算不登上《当代英雄》的专访,要是和颜暮雨扯不清道不明的,难说也会被打上英雄的标签的。

向前奔跑着,苏牧忽然觉得胯下凉飕飕的,街边游荡的流浪狗也在对他发出狂吠,苏牧皱眉,这流浪狗到底在对他叫什么?(作者:喂,你关心的点不对吧!你速度那么快!你难道不想知道它们怎么看见你的吗?苏牧:气味啊!你个傻!)

当苏牧停下脚步,裆部因为惯性而发出“啪嗒!”一声轻响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一口气跑出来几公里地了,居然没有穿衣服!还好速度够快,此刻又是夜深人静的,不然就丢人丢大发了。

仔细一想,回去换衣服也不太实际,之前的大火加上外星怪兽的忽然出现,整个贫民区都被移为了平地,他家所在的筒子楼是否还坚挺都是个问题,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又要被记者群给包围了,因为奔跑了很长一段距离的缘故,之前还能帮他遮羞的怪兽体液现在早就已经被风干了,要是再被包围住,那真是尴尬得突破天际了。

“先想办法去弄件衣服吧!”苏牧自言自语的说着,“所以说当英雄有什么好的?还要被……卧槽,狗追吗?”

苏牧的话还没有说完,身后便传来了一阵狂吠,苏牧心头一惊,急忙提速向前冲去,在这个充满了英雄的世界里,似乎有一个怪异的定律,无论多强的英雄,在身处和苏牧现在类似的情况下,就会变得连流浪狗都打不过。

不过这狗也太有恒心和毅力吧?为了追上他,足足狂奔了快三公里了吧?你说你一只柯基,为了追上咱你嘴巴都淌白沫了喂!

和大多数人类都拥有异能一样,在这个世界,大多数的动物也拥有着或强或弱的异能,所以一只流浪狗拥有着高速移动的异能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然而即便是这样,想要追上苏牧的速度也是一件对身体负荷很大的事情。

苏牧觉得自己明明可以一拳把那只流浪狗打得蒸发掉,可是为什么就是控制不住想跑呢?所以说,当英雄有什么好的?不光要裸奔,还要被狗追!

只能说,有些时候,英雄还不如狗。

……

就在苏牧一边寻找着可以“借”衣服的地方,一边小心翼翼的躲避着那只执着的狗的时候,远远地有一个人正在关注着他。

在三公里以外的南莫市最高建筑,同时也是众多邪恶组织聚集地的国贸大厦天台上,正有一个双眼泛着腥红光芒的人锁定着他,很难想象如此远的距离,这人的目力竟然能够企及得到苏牧那里。

这是一个身形瘦小的男子,与他瘦小的身形不相符的,他却有着一双异于常人大小的眼睛,那一双腥红的双眼有拳头大小,镶在双颊凹陷的脸上说不出的怪异。

“邪眼,怎么样,那只鲁夫特星的怪兽是怎么回事儿?”

邪眼这个名字在南莫市绝对是如雷贯耳,并不是因为他的异能有多强,他的异能等级不过只有A而已,最主要的作用也只有一个,那就是监视,超远距离的透视眼,几乎可以让他看见南莫市的每一个角落。

不过,异能想对较弱却并不影响他在南莫市极高的地位,只因为他是一双眼睛,南莫市最强邪恶组织之一的混沌兽的眼睛。

随着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怪异男子停止了对苏牧的监视,转过身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出现在了他的身后。

这个中年男子和那个被唤作邪眼的男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他的身高很高,粗略看去直逼两米,同时的肢体也相当的发达,即便是身穿着宽大的黑色袍子,袍子依旧被富有爆炸性力量的肌肉撑得绷紧,他就那样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像是一只人形猛兽。

和他令人畏惧的身材相比,他长得却是相当的英俊,剑眉星目,脸颊棱角好似刀削,只不过阴郁的神情,已经脑后那几根连接着背脊,不知是何作用的金属管道让他看起来有些骇人。

“老大,是一个少年所为。”邪眼回答道。

据说混沌兽的领导者有四个人,眼睛,躯干,大脑,獠牙,四个部位拼接在一起形成了一只盘踞在南莫市上空的恐怖巨兽。

所以,在整个南莫市,能够让代表混沌兽的眼的邪眼称呼老大的那就只有一个人了,那就是四人之中战斗力最强的存在,代表着躯干,有着灾厄之躯称号的金满了。

“哦?少年?”金满闻言皱了皱眉,“有成为英雄的趋势吗?”

邪眼摇了摇头,“没有,并且,根据‘大脑’传来的资料,这个少年似乎还一直宣称自己想成为超级大反派。”

“呵呵,超级大反派?”金满脸上浮现起一抹笑意,“有点儿意思,派个人去和他接触一下,如果可以的话,就把他招揽到我们混沌兽旗下。”

金满听说过整日叫嚣着要成为超级英雄的人,不过那个人最后却死了,事实证明成为超级英雄,仅仅有强大的异能是不够的,还需要智商。但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想当超级大反派的,也亏得是苏牧生活在南莫市,要是换一个其他城市,恐怕早就被那些自诩正义的超级英雄控制起来了吧?

邪眼点点头,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消灭鲁夫特星怪兽的人,哪怕对于混沌兽来说,也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对了,他有过犯罪史吗?资料上怎么说?”金满追问道。

“杀过人。”邪眼回答,“在他八岁的时候,杀死过一个不入流帮派的小混混,至于其他的……反倒是受到过不少表彰,就比如昨天,他就帮警察破获了一起贩毒案。”

“嗯?”金满听罢皱起了眉头,略一思索后道,“这样的话,那就先把他安排到一个分部观察一下吧?如果能够为我所用的话还好,如果不能的话……”说到此处,金满的眼中闪过一抹寒意,抬起手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见状邪眼点点头,“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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