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是一个星期里最好的日子——当然,那是对于拥有双休日的人来说。

为什么说星期六是一个星期当中最完美的日子呢?

周六的早晨可以迟些起床,甚至睡到中午都没问题,因为周六休息;而周六的晚上也可以睡得很晚,甚至通宵都没问题,因为周日也休息。

同为休息的周日就没有周六这么完美了,虽然可以迟些起床,但是不能迟些睡觉了,而且因为是双休日中的最后一天,心中多少也会有些紧迫感,玩起来也难以像周六那样尽兴了。

要不怎么说在普通的节假日中,星期六永远都是黄金假期呢?

也就是这样的一天,叶雯怀着轻松愉快的心情,骑着车慢悠悠地在路上看着过往的风景,那一棵棵现在还才刚刚栽种下去没多久的树苗,在七八年后却能长成一棵棵挺拔的大树,以前叶雯也经常骑车路过这里,但是却从未注意过栽种在路旁的树苗。

叶雯就这样和树苗一齐长大,但是却一直忽略着这些一直陪伴着自己成长的树木,或许是因为每天都能见到吧,所以反而不觉得稀奇了呢。

甚至当树苗长成大树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仿佛这些大树从一开始就这么大,就是被移栽到这里的,而不是从树苗长成的。

重新经历一番,让叶雯总是能够发现曾经未能发现的美呢。

或许也有丑陋的东西,但是她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开了,甚至哪怕看见了,也不会往坏的地方去想,因为她觉得她的记忆,永远是那样的美好的呢。

叶雯本来想买一辆变速山地车的,但是却被水稚诗以坐起来太难看而否决了。

至于怎么个难看法……主要是因为山地越野自行车的龙头低,而且座椅高,坐在上面几乎是将屁股斜朝着天,如果是男孩子还算了,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说,也确实是不够优雅呢。

哪怕叶雯一遍遍地努力解释这自行车是可以自己调座位和龙头高度的……

最后还是买了一辆纯黑色的‘安琪儿’自行车,还是女式专用的那种。

没办法,叶雯也只能接受咯,虽然没有变速档的快,但是在小城市里骑也算够用了,况且太快了也危险嘛。

人呐,其实总是会找各种理由安慰自己的呢,大多数的‘人’,其实都是适应性很强的动物吧。

终于,叶雯被一个电玩城的大招牌吸引住了目光。

不是因为这个电玩城大,而是因为这个电玩城曾是她常来的地方。

在叶雯还是男孩子时,第一次和管鹏认识,就是在初三结束的那个暑假里,地点就在这个电玩城中。

每次见到管鹏时,都能看到万剑雷,这两个家伙永远都是形影不离的,曾经的叶雯也总是戏称他二人是‘如漆似胶’。

而且这两个家伙非常有特点,几乎就是一对相声演员,而且不需要舞台,随时随地就能讲上那么两句能让人笑上半天的笑话。

多年之后,旧城区改造,这个令人怀念的电玩城被拆除了,又一个承载着回忆的地方被从地图上抹去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个又一个记忆中的地方都变了样儿,等到再回首时,往往难以找到曾经记忆中的地方了,甚至会让人产生一种‘不是地方变了,而是自己变了’的错觉呢。

“辉耀电玩城。”叶雯轻轻地念出了那彩灯招牌上的名字,将自行车停在了一旁,迈步走上了台阶。

电玩城的台阶很高,大约有一层楼高左右吧,似乎是为了将电玩城中的世界和外面的世界分离开来似的,让人感受不到外界的变化,叶雯曾经也确实因此而经常玩过时间,往往到了很晚才回去,每次都免不了被臭骂一顿。

在这个时代,电玩城的性质也就比赌场酒吧好了半个档次而已,区别只是一般人认为赌场和酒吧只有社会中染有恶习的人才去;而电玩城则是只有大人能去的地方,同一个档次的还有网吧。

这类场所大多是大人或者男孩儿去的,有时候在里面转个半天,甚至都难以发现一个女孩儿。

当然,后来的网吧和电玩城和现在又有所不同了,或许是因为男女平等的宣传深入人心的缘故吧。

说是电玩城,其实并不算大,大概两三百平米的样子,除了入口处的一些游戏机外,里面的那些坐着玩的游戏机,大多拥挤在一起,再加上还有围观的人,就连过道都不够宽敞,而且伙计也不多,而且还常常能见到老板坐在收银台处看店呢。

老板见进来了一个以前从没有见过的清纯女孩儿,顿时眯了眯眼睛,下意识地思考她是来玩的,还是来找人的。

因为叶雯扎着朴素的单马尾,穿着也很保守得体,脸上不施粉黛,一看就知道是素颜,双目清澈,显然涉世未深……

估计来找人的可能性占了八成以上。

其实叶雯倒是觉得,那什么目光清澈,完全是天生的吧……或者说,其实所有宅男的心灵都是纯洁美好的?

这么夸奖的话,叶雯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呢。

老板对于自己的判断很自信,于是开口问道:“小姑娘,来找人吗?”

叶雯一愣,所有的情绪完全写在了脸上,道:“嗯?什么?”

“那是来玩的?”

“当然啊。”叶雯翻了个白眼,“不来玩我进来干嘛。”

原来当年那个和自己关系不错的老板,其实是个白痴么……

叶雯在心中腹诽道。

老板觉得这个女孩儿很有趣,明明第一眼的印象像是个乖乖女,但是说起话来,又像个调皮可爱的小丫头,这不由得让他想到了金庸小说里的黄蓉。

这大概是中国近代小说中最有名的傲娇角色之一吧?

“嘿,只是像你这样的姑娘,来电玩城玩的,不多。”老板一点都不尴尬地笑了笑,问,“小姑娘,要买多少代币?”

所谓代币,自然就是游戏币,辉耀电玩城的游戏币,在这个年代,一块钱三个,五毛钱一个,一个币就能玩闯关游戏,厉害的人甚至能够用一个币玩到通关呢。

“买……十块钱吧。”叶雯摸了摸口袋,掏出十块钱递给了老板。

反正只是随便玩玩,二十个游戏币也足够了,不够的话再来换就是了。

“好。”老板点了点头,接过了叶雯给的钱,拿了三筒硬币放在一个小篮子里,递给了叶雯。

一筒是十个游戏币,三筒就是三十个。

“咦,不应该是一块钱两个吗?”

“没想到,小姑娘也懂这个啊。”老板一愣,旋即笑道,“这多的十个,是我送你的,生面孔的优惠嘛。”

“是吗?”叶雯有些疑惑地自言自语道,没等老板回答,就自顾自地朝里走去了。

又不是少了十个,多了十个,那是好事嘛,纠结那么多干嘛。

放在靠近门口位置的是跳舞机和老虎机,还有两个能打枪的游戏机,中间部分就是各种赌博机,左边和右边则是各种战斗类的游戏机。

赌博机自然是能赢游戏币的,而游戏机嘛,则只是为了精神愉悦的。

每次来这里玩的时候,如果最后还剩下一两个游戏币,就会到这里来砰砰运气,说不准就把今天的本钱给赚回来了呢,赚不到也无所谓,反正都打算走了,就做后一两个游戏币而已嘛。

记得有一次管鹏玩老虎机,一次赚了一百个币,拿去老板那兑成了五十人民币,那一天,走在路上人都如飞似的呢。

叶雯直奔游戏区去了,挑了台机子坐下,有许多游戏都可以选,比如什么三国啦、拳皇啦、魂斗罗啦……

无一例外,全都是横版过关类的游戏,画质几乎全是由像素组成的,和后来的手机游戏都没法比,但是仍然能让这个时代的男孩儿们玩得如痴如醉。

这个时候正是游戏厅向网吧交权的时期,大多数男孩儿既会玩游戏机,也会玩电脑游戏,所以这个钱呐……总之都是不够用的呢。

叶雯还是选了拳皇,拳皇是对战类的游戏,一般两个人一起玩,如果没有玩伴的话,打AI也没问题。

一般来说,坐下来想找个人一起玩这种对战游戏不是什么难事,毕竟不用付游戏币还能玩游戏机,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件挺美的事儿嘛。

当然,后来的游戏机玩双人游戏时,就要双方都得投币了。

叶雯没有找人来陪自己玩,最主要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她现在是女孩子,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她喜欢安静。

电玩城里玩拳皇和用电脑玩最大的不同就是手柄的区别。

这种摇杆的手柄和可以狂摁都不怕坏的按钮摁起来最畅快,那‘咔嗒咔嗒’的声音,在叶雯听来,可是相当的具有节奏感呢。

已经很久没玩了,刚上手的时候还有些生疏,选人的地方都操作了半天,好容易进了界面,却发现自己把连招都忘了,被电脑虐的那叫一个惨。

叶雯有些尴尬地看了看四周,幸亏没有被人发现……

她顿时为自己选择角落里的位置的决定而感到英明无比。

“啪嗒啪嗒——”叶雯按得愈发的熟练了起来,终于在花费了五个币作为代价后,终于战胜了电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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