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曲终,诚实问我可还有想听的,我摇摇头,让她自己做决定,于是她就又弹了一只巴赫的小品,见我没什么反应,继而又弹了一首《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曲目很长,也不知道诚实是什么时候学会的,而且相比原版,听上去多了一分平实安稳的感觉。中间偶有错误,诚实会对我吐吐舌头,我只是对她笑,然后继续静静地听。

三首曲子下来,诚实叹了一口气。

“累了。”

“这就累了?”其实我还没听够。

“嗯,好久没弹了,感觉肩头僵硬的很。”诚实一边说一边将吉他推到一边,拿起酒杯品了一口葡萄酒,“讲真,老哥,我想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而且大多数人都会在心里有愁的时候想到喝酒,我觉得酒一点儿也不好喝。”

“我有同感。”

我也觉得酒一点也不好喝,啤酒也好,果酒也罢,但是就是有很多很多人依赖于此,甚至将自己沉浸于此。不过我曾读过一本随记,上面说喝酒多要看心境,若正处在春风得意的时段,喝酒更像是助兴,而若处在落魄之时,喝酒是为了浇愁。但在我看来,虽然大醉一场可让人暂时忘却心中的烦恼,可等明早苏醒,昨天的烦恼不仅没有消散,反而会伴着宿醉感卷土重来,那样岂不是更绝望?

对于有的人而言,酒好喝正是因为它难喝。而对于有的人来说,酒就是毒药,碰不得也喝不得。我和诚实可能恰好属于后者。

“那,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像我们两个一样的人么?”

“肯定会有,而且很多。”

“他们会喝酒么?”

“不好说,我想大部分都会。”

“为什么?”

“嘛,因为别人想让他们喝,亦或是这个社会想让他们喝,于是他们便喝了,一部分觉得越喝越好喝,也便成了多数喝酒的人,一部分人觉得一点也不好喝,但是还是要继续喝下去,于是每天都愁眉苦脸的,一部分人沾了一次酒之后觉得自己不适合,所以即便是以后也滴酒不沾,我们属于这第四类人,从一开始就不喜欢酒,即便别人劝也不会喝的那种。”

“喔,好高深的样子,其实诚实一点儿也没听懂。”

“你读小说的时候会深究其中的意思么?”

诚实摇了摇头,“不会啊。”

“这说明这本小说不是给你写的,同理,如果你没有深究我的话,就说明我的话并不是给你讲的。”

“什么嘛。”诚实噘噘嘴,“不是对我说,那老哥你是同谁说的?”

“谁也没有。”我随口答了一句,然后咽了一口苦酒。

“好,休息好了,下面继续是点播时间!”诚实放下酒杯,重新把吉他抱进怀里,“老哥你可有想听的?”

“会不会外国歌?”

“老哥随便点,不过刚才你点的那首就是外国歌吧。”

“话虽如此。”

“点,以老哥的知识面来说,应该很少有我不会的。”

“那,《How Are You Supposed To Know》可行?”(注:演唱者为Don Brownrigg,收录于《It Takes All Kinds(To Make This World I Find)》专辑中)

“可行,太可行了。”

诚实张嘴就唱,我就静静地听。身心自觉地放松下来,弹罢这首曲子,没等我开口称赞,诚实便紧接着唱了一首《Just Breathe》(注:同为Don Brownringg所唱)。我很顺利的沉浸在了诚实带给我的不怎么完美的世界里,好像诚实把一切时间都停止,只希望能让我好好听她唱歌一般。

一曲终了,我忍不住地深呼吸了一番。

“诚实的唱功可还可以?”

“可以,太可以了。”我顿了一下,对着诚实说出了我心中所想,“为啥我没有遗传这样优良的基因呢?真是太可惜了。”

我记得,自从我开始变音,我就再也没有唱过歌,我上次在一群人面前唱歌还是在小学的时候,因为用手机反复录过自己后来的声音,发觉自己已经不用挣扎了,所以就自己骗自己说丧失了唱歌的能力。总之就是再也没开过口。

仅有一次例外,在过去被前女友哄骗着当着大家的面唱了一首歌,结果效果很差劲,本来应该很伤感的歌,却意外的逗笑了所有人。她也笑了,可能是实在忍不住。至于问我为什么唱出来,这是因为她一直鼓励说我可以的,我可以唱歌,我会唱歌,我不唱还闹脾气,我不想当着很多人的面让她难堪,所以我只能答应她了。

想起往事,带给我的只能是更深的羞耻感。

“老哥——”

感觉到有人在晃我,我终于回过神来。

“怎么了?”诚实看着我的脸,就像我的脸上写明了原因一样,“想起什么事了么?”

“想起来我小时候带着诚实一起出去玩儿的时候了。”我对着她笑了笑。

她像是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我以为我让老哥想起不高兴的事情了呢。”

我摇摇头,然后喝了一口酒。

“那,接下来,可还有想听的?”

“你随便弹几首?”

“那弹点儿高兴的?”

“也好。”

于是诚实便又弹了几首流行歌曲,虽然我觉得不对味儿,我不太喜欢这种欢快的感觉,但是我没说出来,像往常一般静静地听。

曲终后,诚实又想歇息,顺道问了我一个奇怪的问题。

“老哥,你可还和过去的那些人有联系?”

“不曾有过。”我下意识地回答。

可是我明明在一个月之前刚刚和风卷达也联系过,能这么快地反应过来问题并扯出一句谎言,该不如说我对这方面的问题已经有了刻在骨子里的肌肉记忆。

“挺好,真正的跟过去作别,这是今天的主题。”

“为什么?”

“你看,你跟你的亲妹妹说了很多事情对吧,我们的关系也变成现在这样,没有以前那么僵了,我看出老哥在改变——或者说在长大,诚实今天也借着老哥的那一个吻长大了,所以我们两个都是大人,今天是我们变成大人的节点,我说的你可明白?”

“差不多。”

“所以我才会想喝酒,才会想弹琴......你看,这是仪式感,大人都有的,这是我们给过去办的饯别宴,老哥可明白?”

“大致明白。”

“过了今天晚上,你就是新的老哥了,我也就是新的诚实了。老哥要开始奔向自己的未来,而诚实也会继续跟着老哥的,老哥可明白?”

“大概。”

“所以,如果有什么想说的,尽可以说出来,有关过去的事情也好,后悔的事情也好,今天晚上吐个干净,明天就不要再想了。”诚实笑了,“开心的我和老哥一起分享,不开心的我和老哥一起承担,毕竟已经一吻定情了,对吧老哥~”

“对你个大头鬼啊......”

(这是最近写的最舒服的一节了,感觉有点回到过去的文风,不过无所谓吧,我也没什么太在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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