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神并非神明。它们不需要被谁知晓,被谁信仰。它们高于概念,先于逻辑,它们的存在无法被定义,它们的行为无法被解释。它们是论外之物,不可名状、不可估量、不可猜测。

因此……你永远不知道一个古神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沙雕玩意。

--------序章--------

著名哲学家、神学家沃兹吉·夏硕德曾经说过:但凡会思考的事物,总会有一些迷惑行为。

这句至理名言一直以来广泛适用,古神也不例外,诺德修斯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如果要细说事情的经过,那要从一粒水稻种子生根发芽说起,过于久远,所以我直接说结论:这个叫诺德修斯的沙雕古神吃饱了饭闲的,决定去体验一下人类的生活。

于是,白银历3000年整,荣格古城郊外一个不知名小村庄打村口起第四条街第三个门的普通村民家门口过条街转个弯的第二个垃圾堆里不知怎么的多了一个男婴,脖子上缠着一条写着“诺德修斯”这个名字的围脖,因为缠得太紧,差点把他勒死。不幸的是男婴被及时发现,这条围脖痛失了成为史上唯一一件杀死过古神的神器的机会。

然而更不幸的是,因为某些意外,发现婴儿诺德修斯的不是普通村民,而是一位占卜师。他把诺德修斯带回家洗吧洗吧弄干净了之后,为他做了一次占卜。

占卜师占卜了古神,占卜师过了一次理智检定,占卜师检定大失败,占卜师疯了,占卜师吞下玻璃伤了身体,占卜师卒。

成功从婴儿转职为孤儿的诺德修斯十分困扰。但作为一名有实力有身份并且熟读过《做人的诱惑》的古神,他十分坚定“既然要体验人类生活,那就贯彻到底”这个理念,既然成为了孤儿,那就一定要成为一个标准的孤儿。一番连滚带爬后,他成功滚到了隔壁邻居家,并用武力威胁邻居家养的那条一米多长的哈士奇把他叼到了三十里外镇子的孤儿院门口。

可喜可贺,这次终于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孤儿诺德修斯和隔壁村的哈士奇成功混进了孤儿院。

等等,是不是混进去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算了,那不重要——当时我是这么觉得的。但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你永远可以相信一头哈士奇对人类居住场所的破坏力,尤其是一头驮过古神的哈士奇。短短一个星期的时间,孤儿院就损失了八张床,二十四把椅子,九双鞋子。

为了止损,孤儿院院长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诺德修斯和哈士奇推销给了镇子里的卡鲁爵士。卡鲁男爵膝下无子,也缺一条猎犬,这种能人狗两开花,还打包带折扣的买卖,他是很乐意做的。

就这样,诺德修斯成为了卡鲁男爵膝下唯一一个孩子。

————幕间————

“那什么,乌诺神主,荣格城附近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星空之上,一个声音低声传达。

伴随着这个疑问,另一个有些苍老的声音从另一边幽幽传来,隐约似乎还带着点哭腔。

“那怎么办嘛……我就是个小破世界的神王,我也不敢说,我也不敢问,这种事情摊到头上我也不想的,大佬想整活,我们瑟瑟发抖看着就完事了……”

“……可是娅弥小姐已经到人间去调查了……”

“啥玩意??那丫头跑去和古神对线了??”

老罗一口老血吐出,一个踉跄险些从天上摔下来。

……

荣格城,古老的占星塔顶端,陈旧的书架间,一个精致可爱的白色身影悄然浮现,眨巴着玛瑙色的眼睛环顾了一遍四周,小手拍了拍多少有点起伏的胸口,轻轻呼了口气,迈开了轻盈的脚步。

————第一幕 徘徊人间的恶魔————

荣格城的地下黑暗产业群中流传着一个故事,有一个半人半鬼的恶魔盘踞在赌场、酒馆间,以堕入欲望的人的灵魂为食。大多数人对此抱以怀疑的态度,但对当事人而言,这个恶魔毫无疑问是存在的,它代表着来自地狱的诱惑。当然,身在小镇的诺德修斯此时并不知道这件事。然而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不论是对人,还是对恶魔。

鬼知道它接下来经历了什么。不对,鬼都不敢知道。

白银历3018年,弗朗明戈公爵24岁生日,宴会如期召开。作为弗朗明戈公爵派系的成员,卡鲁男爵自然也是要参加的。正值诺德修斯18岁,眼看着到了该讨老婆的年纪,却一点拱人家白菜的迹象都没有。对比一下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活了18年还依旧毫无衰老迹象的哈士奇,这货在外面嚯嚯的**都快凑够全狗类种族了。为了不让自己老来无子的悲惨境况复现,卡鲁男爵决定把诺德修斯也带去宴会。

卡鲁男爵虽说只是个男爵,但多少还是有几个小钱,作为他唯一的一个孩子,卡鲁男爵对诺德修斯是从来不吝啬的,死命地塞零花钱,以至于不怎么沉迷消费的诺德修斯年仅18岁兜里就有了几百个金币的存款,折算下来大概也够一户平民家庭一辈子的生计了。作为男爵唯一的继承人(荣格城男爵可世袭),虽然配不上大贵族的长女,配个小贵族的姑娘还是绰绰有余的。

对于参加弗朗明戈公爵生日宴会顺带相亲这件事,诺德修斯并不怎么抗拒,毕竟体验人类生活,这也是一部分,而且他也没有是男人就该x男人这种兴趣。然而这套新定制的礼服实在是过于难受,又勒脖子又膈肩膀,哪怕是在女仆的帮助下,他也依旧花了几十分钟的时间打理好这套礼服。

前往荣格城的路途十分通畅和安稳,没有遭遇野兽和盗贼。

荣格城外城,诺顿庄园,占地庞大,马场、种植园、酒窖等一应俱全,是弗朗明戈公爵名下的产业之一,也是公爵24岁生日宴会举办的场所。今天的这里十分热闹,大门卫兵的布置也格外森严。卡鲁男爵带着诺德修斯出示请帖后,在卫兵的致礼下,走进了庄园中。

两人到来时,宴会早已开始,深明礼仪的弗朗明戈公爵注意到了卡鲁男爵的到来,出来迎接,一番寒暄和客套后,年轻的公爵注意到了诺德修斯。在他直视诺德修斯时,微不可查地愣了愣,宴会的热闹掩盖了他额头毛孔流出的几滴冷汗。

“这位是……”

“哦,还没做介绍,真是失礼了。这是犬子诺德修斯,来,见过弗朗明戈公爵殿下。”

诺德修斯看向弗朗明戈,两人目光对视,似乎确认了什么眼神后,诺德修斯的嘴角略过一丝玩味的笑意,伸手轻轻抬了抬头顶的礼帽致意。

“诺德修斯见过公爵殿下。”

“咳咳……”

弗朗明戈的咳嗽有些尴尬,脊背有些发凉,僵硬地做出相同动作回礼。正当此时,门口又有几位客人如救星一般出现。

“失陪了。”

说完这句,他连忙快步离开,嘴角抽搐着在心中默念。

“诺德修斯……诺德修斯……祂是哪一柱?伊格尼斯的诸神里没有与之相似的名字啊?照理说神明降临人间也会使用和真名相似的谕名,其他世界的神明?不可能,伊格尼斯的诸神们不会允许的……难道说是……”

模糊地猜测了诺德修斯的身份后,弗朗明戈的心里戈登了一下。

……

“弗朗明戈,公爵,代言人……这下就有些意思了……”

另一边,正当与卡鲁男爵分别,闲逛在宴会中的诺德修斯这么想着时,忽然被几个年轻的贵族公子叫住了。

“嘿,生面孔啊,新来的公子哥?”

诺德修斯闻身望去,衣装革履,光鲜亮丽,手上的酒杯配上纨绔子弟的笑容,人模狗样、衣冠禽兽这几个字就差写在他们脸上了。

“诺德修斯,卡鲁爵士之子。”

诺德修斯礼貌性地介绍了自己。

“哎呀,这都不重要。”

另一头衣冠禽兽摆了摆手,带着满身欲望的臭味靠了近来。

古神如果用善恶归类的话,应当属于混乱中立,并无善恶的倾向,非善神也非恶神。因此对诺德修斯而言,欲望的气味并不令他作呕,反倒让他嗅到了一丝乐趣的味道。毕竟他体验人类生活就是来找乐子的。衣冠禽兽的靠近并不令他反感,反倒有某种期待。

“有没有兴趣来打扑克?”

“扑克?”诺德修斯反问,“我的意思是,多大的赌注?”

衣冠禽兽相视一笑,露出了猎物上钩的眼神。

“不大不大,只是些增添趣味的彩头而已,我们到牌桌上去谈?”

诺德修斯露出了同样的笑容,走了过去。

……

聚会的另一边,迎接完了宾客的弗朗明戈公爵靠在座椅上,目光有些呆滞,思绪挣扎着。

最后,像是终于做出了什么决定一般,轻轻叹了口气,苦笑着站起身。

——如果这是命运给我的生日礼物的话,那这份礼物可真是有些沉重过头了……

他这么想着,走向一旁的侍从,询问起诺德修斯的去向。

……

“公爵殿下,诺德修斯阁下受马奇阁下和卡顿阁下的邀请去往牌桌了。”

几分钟后,寻访回来的侍从向弗朗明戈公爵报告了这个消息。

“什么?牌桌?那几个家伙找他去打牌?”

弗朗明戈眼角抽搐。

“是的殿下,十分抱歉,我们并没有阻拦几位公子的资格……”

对于弗朗明戈公爵对诺德修斯的关心,侍从十分惊讶,也十分慌张。

“没什么,没你的事了,我过去看看。”

——和那一柱打牌……这两人怕是……

说罢,弗朗明戈向牌桌所在的地方走去,脸上不知是哭还是笑。

留下了一脸怀疑人生的侍从。

“殿下他……亲自去?”

那两位是伯爵的公子,身份不低,虽然在牌桌上被那两位公子赢走钱财的贵族并不少,但碍于身份,弗朗明戈公爵很少去干预,何况诺德修斯只是男爵之子,与公爵只是初次相遇,两人也没有相谈愉快的迹象。即便要保护一下诺德修斯,差下人去也就行了,怎么也犯不着亲自去啊?

怎么突然就……难道说,这位公爵……对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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