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轰隆。

远方传来了有节奏的巨响。

本来还阳光明媚的街道,突然被阴影笼罩。而那阴影的来源,是一只巨大的怪物。

鹰首狮身,身上还带着缝合的伤疤和猩红色的血迹,光是看一眼就让人毛骨悚然。它正啃噬着N2市的中心大楼,对它来说,大楼中的人类就像是面包里的芝麻一样。

其余人见到这幅情景,都吓傻了,惊恐之余落荒而逃。

“警报,警报,N2区出现了巨大怪物‘缝合兽’,灾害等级S级,市民们请立即前往避难场所避难。重复,警报,警报……”

一个没来得及跑远的人被脚下的石子绊了一跤,重重地摔在地上。忍着剧痛爬起身,他下意识地回头看去。

除了被怪物的体型震惊之外,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少女身着黑色紧身衣,手里拿着长柄镰刀,眼睛里冒着火焰,走过的路上还会留下赤红色的足迹。看到这些,那个人的身份已经很明显了。

“快看,是‘暗华’!人类王牌!我们有救了!”

“太好了,英雄来了的话就可以安心了……”

但是下一秒,那个黑色的身影就被怪物一把抓住,用力一捏。

“呃啊啊啊!!!”

巨大的呻吟声,甚至连远处的N3区都能听得见。一切都发生在一瞬之间。人们内心的情感从希望再度回到绝望。

直到此时此刻,人们才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恐惧。

“S级英雄竟然一击就被打败了?”

“人类完蛋了……”有的人已经开始抱头痛哭了起来。

没错,人类完蛋了。

如果“暗华”这样的S级英雄都没有办法解决掉它,那么普通人类,乃至S级以下的英雄在它的面前毫无胜算,只有被秒杀的份。城镇里那看似铜墙铁壁的防御工事在它的面前也如同纸糊的一般,毫无抵抗能力。

一般人大概会这么想吧。

好吧,他们这么想其实也没错,不过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是在我不在的情况下。

如果我在的话,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说,要是我把这个怪物打死了,是不是就可以晋升D级英雄了啊?”

“……”

通讯设备那边并没有反应。

“喂?奇怪,信号不好吗?”我摇了摇我手中的传呼机。

“……”

“喂喂!回答我啊你们这群家伙!”

“……滋滋。”除了嘈杂的电流声以外什么都没有听见。

切,一群胆小鬼,已经跑路了吗?

其实刚刚被怪兽吃掉的就是N2区的“指挥台”。此时的我在尝试做的事情是和怪兽肚子里面的“指挥台”联络,显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回事。

我不耐烦地关上了通讯设备,俯瞰了一下远处的地面,然后打了个寒颤。

糟糕,我忘记自己有恐高了。早知道就不站在这上面了。

这起码有五十米高了吧?

就在此时,我听到了一声巨大的哀嚎声。低头看去,我发现怪物的手里正攥着一个类似于人类的物质。一身赤红色不知道是穿的衣服还是流的血。

我勉强认得出那人的身份,那是人类的“王牌”,叫什么名字来着?

然而不出五秒后,这个人类“王牌”就要像捏气球一样被捏爆了。不是思考她的名字的时候了。

时间紧迫。我颤颤巍巍地站起身,猛地蓄力弹跳而起,随后双手用力向下挥拳——

有时候,自身过于强大反而会让人感到不爽。

随着我的这一击重拳,眼前怪物的身体猛然被开出了一块大洞。方才还不可一世的它,此时已经是一团缓缓倒下的肉块而已。

好弱。

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弱啊?我还以为这次能有点乐子呢。

好无聊啊,还是赶紧回家吧,今天还有要看的新番呢。说实话,打怪还不如看新番打游戏有意思呢,要不是看在年薪高还有奖金的份上,谁要来当英雄啊?

话说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出现了一种自己已经秃了的既视感。但是摸了摸脑袋上的毛,还都好好的长着呢。

就在我打算收工回家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它倒下的方向,好像正好是A区的避难所……?

糟了!

此时此刻,超过半数的N2区市民都在避难所之中。如果砸下来的话,伤亡人数绝对不会低于十万。

避难所里的人本来看到怪物被打倒都长舒了一口气,但发现怪物倒下的方向刚好要砸在避难所的正上方,他们又都回归到了恐慌之中。

“救命……救命……”

“不要啊!”

“涵涵,我喜欢你。”“对不起你是个好人。”“这种时候了也要拒绝我?!”

有喊救命的,有不愿面对死亡的,还有趁乱告白然后被发好人卡的。总之死亡临近之时,避难所里一片哀嚎。

但是,正义的我是不允许这么多人死亡的。

然而就在即将砸下的一瞬间,我踩在避难所的楼顶,用手奋力地将怪物的身体朝着相反的方向一推,怪物便换了一个方向,朝着相反的方向倒了下去。

呼,还好赶上了。

另一边是无人区,只有树林和一些废弃的楼房而已,不会有人员伤亡,顶多是处理尸体的时候顺便修复一下而已。

话说,这一次绝对可以升到D级了吧。从E级升级到D级,工资直接翻一番,这多出来的工资怎么用呢?

就在这时,传呼机中出现了任务完成的画面。

…………

【任务完成】

【独立讨伐S级怪物,奖励5000分。】

5000分?!这么多???

这已经不是升到D级的程度了,5000分足够让我升到S级十次有余。

S级的年薪已经不是翻倍的问题啊!

——然而,之后的画面把我拉回了现实之中。

【附加项:因为错误的判断而导致摧毁了A市重要的名胜古迹,导致直接损失500亿元,根据造成一百万损失扣除一分的规则,扣除50000分。】

【您的最终得分:C级-45012分。请再接再厉!】

…………

那一天,我回想起了自己被这愚蠢的判定支配的恐怖。

“为什么啊?!!!!”

天空中传来了一声哀嚎,比暗华即将被捏爆时还要凄惨。

回到家中,一气之下直接拨通了总部的电话。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问题吗?”

“我可是救了十万人啊!难道你觉得十万多人的生命不如一堆破房子吗?”

电话那头的人略微停顿思考,然后知道了我的身份。

“这是规定。请见《英雄协会守则》53章第3条,‘英雄为了击杀怪物而不得不造成的损失由公会负责,但击杀怪物之后,英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自己承担。’”

“你的意思是,我应该放着那十万人不管?这就是你们那群‘英雄’的职责?!”

“是这样的。英雄的任务是击杀目标,而不是救人。”

我气的差点把电话线掰断:“放屁!你还有人性吗?要是平民都死了,还要我们英雄有什么用?!”

电话那头又是明显停顿了一下。

“对不起,我只是人工智能,请您不要和我谈论哲理性问题。”

“……(和谐)!!!”

我冲着AI骂了几句之后最终挂断了电话,但这并不能平息我内心的愤恨。

我失神地缓缓坐在地上,开始思考人生。

完蛋了。全完了。这下子别说升职加薪了,能不能保住工作都是问题了。

本来还想靠着英雄的年薪混吃等死,现在混吃不行了只能等死了。

叮咚。叮咚叮咚。

就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我听见了门铃的声音。我走了过去。

“您好,齐陆先生。”

“……你好。”我把门打开了一条缝,伸头看了一眼门口站着的小萝莉,“有什么事吗?”

眼前的萝莉一头漂亮的银白色头发,灰色的披风下穿着与她年龄不搭的宽大衣服,袖子长到无法伸出手来的程度。

“我是公会派遣的‘监视者’。今后的三个月之内,请多指教。”说着,小萝莉朝我鞠了一躬。

“‘监视者’?什么东西?”

“E级负100分以上的英雄身边都会带有一个‘监视者’,为了监控他们的日常行动,防止他们对世界进行进一步的破坏。”

……

监视?防止破坏?

“等一下,你们搞错了!我会变成负分完全只是因为这个分数判定的问题!我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啊!监视者什么的也完全不需要!”

小萝莉并没有听我狡辩,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儿童手表。

“请在一分钟内与允许我进入您的房间,否则公会将会对您进行违规惩处。”

听到这话我只好打开门允许她进来。公会的惩罚我可不想接受。

她也毫不客气直接地走进了我的房间。

看到了屋内的杂乱之后,她虽仍是面无表情,但从小动作上看得出她有些不满。

“今后的一个月,我会和您一起生活。”小萝莉在沙发上正坐。她那修长的白发散落在沙发上。

同居?……唔,好像还不错的样子。

“喝茶吗?”我冲了一壶从超市买的低价茶叶。这可以说是我这个公寓里逼格最高的东西了。

“谢谢。”

“刚刚你说‘今后三个月’的意思是……公会只需要观察我三个月就可以了吗?”

“不。”小萝莉端起茶杯摇了摇头,“我负责监控您的时间只有三个月,在此之后,公会会派遣其他的监视者来监控您的生活。”

“其他的监视者?”我提起了兴趣,“有**小姐姐吗?”

如果有**小姐姐和我同居的话,就算一直负分下去也没有什么问题了。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她摇了摇头。

“没有。观察者之中只有我一人为女性,此外,其他人最低年龄为三十岁。”

没有女性?全是三十多岁?

“你的意思是,三个月之后我要和三十多岁的油腻大叔一起生活了?”

“是。如果您这三个月内没有赚取足够的积分的话。”

这是何等惨淡的前景啊。即使是为了不和油腻大叔一起生活,我也得加把劲啊。

这么说来,如果我要摆脱和油腻大叔一起生活的命运的话。我这三个月内要赚取至少四万五千的积分。

按照英雄协会的算法,一积分兑换一百万人民币,也就是说我这三个月起码要赚到……四百五十亿人民币。

……

开玩笑的吧!怎么可能啊?!

一只刚才那种程度的怪物也才5000分而已啊!而且那种怪物也不是天天都有,两三个月才会有一只啊!

小萝莉似乎又看穿了我内心所想:“无需担心。为了能让所有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公会会特别给有‘监视者’的英雄分配额外任务。理论上您是有机会在三个月之内赚取足够的分数的。”

“这样啊。”我松了口气。

能不能做得到另说,最起码有个盼头了不是?

原来这个狗屁协会还是有这么人性化的规则的啊。我还以为制定规则的那群家伙是一群灭绝人性的冷血动物呢,看样子是我错怪他们了。

(如果我知道那“额外任务”的内容是什么我就不会这么觉得了)

“我的名字叫白诺,我会尽量在不打扰您的生活的状况下监视您的。请继续您的正常生活吧,齐陆先生。”

正常生活?

喂喂,都这个样子了,还让我继续“正常生活”?

…………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切换电脑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