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宇刚好踏着铃声走进教室,今天的早读被分配来背英语,教室里老早就传来了喧闹的读书声。

莘莘学子上千万,争过高考独木桥,他们班也算是一个重点班,一进入教室,那种紧张的氛围和令人喘不过气来的压迫感扑面而来。李明宇走到教室的后排,坐上了自己的位置后翻出英语课本。

现在他的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刚才的那一幕,和一个少女偶然相遇,并且同车而行。他突然想起一首诗——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

像这种浪漫主义式的相遇和展开一般都只会发生在小说里,要不是手臂和膝盖仍旧微微刺痛,李明宇都要怀疑这是一场梦了。

高三学子,都像机器人一般不知疲惫,一整天都是上课,复习,做题。一天中,李明宇回想他唯一觉得有些乐趣的事,便是早上的邂逅。

第二天清晨,李明宇仍旧按部就班的骑车上学,这次他的困意少了不少,心里有些许期待。

可是他走上林荫道,并没有少女的身影,街上的景色一路往昔,白杨树叶茂密地生长着。

“看来是自作多情了!”李明宇心想。

像林夕这么漂亮可爱的妹子肯定是校花级别的,人家青春貌美,凭什么大清早会在这里等他?昨天的相遇只是一场意外,少女最后的“再见”也大概只是漫不经心地随口而出。

他对人家印象深刻,可他在人家眼里也许只是路人甲。

李明宇调整心态,断绝脑海中那些杂乱无章的yy,继续向着高三教室行使。

“嗨!”

就在这时,一个少女身影从一颗粗大的白杨树后面窜了出来,如同一只小猫一般的挥手。

少女正是林夕,仍旧梳着双马尾,只是多了两个蝴蝶结,她背着一个黑色书包,一身水手服再加上白色中筒袜,使得她的气质又添上了一丝清纯和甜美,特别是她丝袜尽头处,美腿上的肌肤被丝袜勒住,微微凹陷进去,这种弹性,引起了李明宇无限遐想。

被这么一惊,李明宇差点又翻车了。

“林夕啊!别吓我行不行!”

“对不起嘛!我就是觉得有趣,想看一看你的反应!”林夕吐了吐舌头,说着道歉的话语,却根本就就没有道歉的意思。

当然,李明宇也不可能生气。

“本小姐自从昨天坐了你的车,现在走到林荫道就不想走路了,这可是你的错,要负起责任哦!学长能否送我一程?”阳光下,少女笑的很灿烂,如同一个精灵一般活跃。

“行啊!路费可是很贵的!”李明宇打趣道,他会心的笑着。

……

李明宇和林夕就这样认识了,林夕每天早上固定的在那颗白杨树旁边等他,两人共行二十分钟,然后各自分散,高一和高考班校区隔得不算近,两人十分有默契的不再联系,一天的相会时间只有短短的二十分钟。

可能对于少女来说,李明宇只是一个免费司机,但李明宇也甘愿如此,这二十分钟是李明宇近来最快乐的时光。

林夕的出现宛如一计香甜的调味料,使得李明宇单调的生活变得有了一些活力。

“李明宇你听我说!昨天小花叫我和她买裙子,路上遇见了一只野猫……”

“昨天的电视剧结局了,真是坑死人了……”

“城南新开了一家甜品店,十分美味……”

林夕和李明宇完全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少女每天都分享着她那琐碎的小事,如同叽叽喳喳的小鸟,李明宇却听得很仔细,并且加以想象,yy出当时的情景,好像自己亲身经历过一般。对于要花光全部时间啃题的高三狗而言,想象只怕是仅有的精神享受了吧!

“李明宇,你画画很有水平嘛!以前学过绘画吗?”有一天,林夕在车后座问道。

李明宇愣了一下,才缓缓开口:“我很喜欢画画,以前的梦想就是成为漫画家,还上过好多绘画班,研究过绘画技巧,但现在要高考了,画漫画被父母命令禁止,我必须放下这些奇技淫巧,父母这辈子的期望都在我身上。”

和林夕混熟了,李明宇才说出了他不愿向别人透漏的事情。尽管每当拿起画笔他都十分享受,但不会为了这前途多艰的梦想放弃他的未来,现在的年代十个漫画家有九个吃不上饭。

“什么奇技淫巧?”

林夕突然跳下车,一脸认真:“我也喜欢画画,但是手残的很,画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所以我十分羡慕那些有才华的人,高考什么的我不是很懂,我认为人的生活之所以多姿多彩,便在于幻想,在幻想的天空里,我便是那个世界的主人公,我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所以《火影》《死神》《海贼王》才会那么的受人追捧,所以贝多芬才会做出《月光》,所以梵高才会画出《向日葵》。不然的话生活就只有日益飞涨的房价和匆匆忙忙上班,那样多无趣!”

李明宇有些惊讶,没有想到林夕这个活泼少女会说出这样的长篇大论,原来林夕也是个中二少女。他不由得刹车回头,清晨的阳光被树叶缝隙裁剪成一道道光斑,洒在林夕身上,明暗相间,使得她笼罩在一层梦幻般朦胧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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