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夜弦五十里,八百诸侯朝灵山。

对于朝歌城的印象,鹿鸣仍停留在儿时随母亲夜游长街时所见的繁华。

万家灯火通明,映得皎月失色。街道车水马龙,行人闲散如云。摊贩叫卖吆喝,艺人耍弄长枪。

楼台高阁之上,长袖善舞的乐妓亲抚琴弦,借渺茫的歌声倾诉衷肠,为博公子怜惜。酒肆之中,小二到处奔波接侍,淡薄的酒水供应到天明,想醉之人却终不得醉。

天下繁华,朝歌尽占,帝辛喜奢华,遂传至整座王城,故有人以“夜夜笙歌、欢至明朝”调侃“朝歌”名副其实,已不再是往昔“喜迎朝阳、高歌黎明”之意。

此刻仰望朝歌城门,除却浩大宏伟这类常人都有的感想,鹿鸣更觉得它像张择人而噬的巨口,将来往行人吞没、腐化。

“终于到了嘛……朝歌!”

在马车上颠簸了二十余日,采薇见到朝歌城门后不禁面露欣喜,而鹿鸣则是有些讶然。

“你竟然识字?”

“当然认识!人家可是生而知之的大妖怪……”

“嘘!”

采薇被鹿鸣瞪了一眼后连忙噤声,小心翼翼地望了望四周,发觉没人注意到自己后才拍着胸脯松了口气。

“真不知道你是生而知之还是生而蠢之,这种事能乱说吗?”

“人、人家只是不小心的!在山林里待久了不习惯有这么多人的地方而已,你才蠢呢!”

“总之以后在城里一定要谨言慎行,知道了吗?”

“哼!用不着你特意提醒,人家知道的啦!”

鹿鸣知道采薇心中还对他存有火气,只能讪笑着不敢继续接话。

先前与商队告别时,采薇从打趣她的商人口中得知,鹿鸣从最开始就打算带自己一同上路。

再回想起当初追在商队后边跑边喊的那一声声羞话,以及商人们含笑的神情,明白自己遭受欺骗的她真恨不得一口咬死鹿鸣这个骗子,以防他继续为祸人间。

“不过话说回来,朝歌城还真是很热闹呢……一点也看不出来正在跟周部落打仗。”

“据说周部落现在的西伯侯姬发继承了他爹姬昌的仁德,所过之处纪律严明,并不会对百姓造成负担,所以百姓倒也不怕打仗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影响吧。”

“是嘛?那看来西伯侯还真是圣人诶?比起他来,帝辛就很荒唐了呢……”

“这些事可不是我们能言论的,况且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他们到底是怎样的人只靠些听闻还不足以判断。”

“人家倒觉得传闻不一定都是捕风捉影呢……”

采薇没好气地瞪了一眼鹿鸣。

“比如你,人家见了之后只觉得你比传闻里还要浪荡和狡猾!”

“……”

鹿鸣置若罔闻,径直走向城门,而采薇见状连忙跟上。

城门内外宛若天地之隔,一直生活在山野之地的采薇刚见到朝歌城繁华的一角便已开始惊叹。

哪怕这些年战事不断,朝歌依旧热闹非凡,远道而来的商人将自己带来的稀奇玩意儿在路边摆成摊供人参观,更多本地商户则有自己的店面,售卖陶器、粟米、衣裳,往来行人摩肩接踵、络绎不绝。

殷商民风彪悍、酗酒成风,相比颁布了禁酒令的周部落,更多人喜欢随处都能买到酒的朝歌。无论现今帝辛如何遭人诟病,却无人能否认他早年的功绩,若没有他勤恳执政,促进农业与手工业的发展,便没有朝歌如今的繁华。

相比许多税收严苛的地区,朝歌的税收显得十分宽容,这便是朝歌繁荣的本质。

“鹿、鹿鸣!那儿有卖桃!”

“喔,是啊。”

装作没注意到采薇眼中的渴望,鹿鸣的步伐没有丝毫停留。这些日舟车劳顿,再加上食粮又只有干瘪的饼面与水,常年生活在山林间,可以轻易获取的水果反倒变成了一种奢望,因此眼下突然看到桃,采薇不由得涎水直流。

她见鹿鸣要走,连忙抓住了他的衣袖,水盈盈的眼瞳惹人怜惜。

“鹿鸣……有桃……”

“嗯,没错。”

任由采薇摇晃着自己的衣袖,鹿鸣无动于衷地看着她惹人怜惜的小脸。

“可是咱们没钱呀。”

“……”

这是最有力的说服,哪怕采薇再恋恋不舍也只得咽回涎水离去。不过由于他们正好是站在水果摊前,这对模样俊朗娇俏的男女早已引起摊主注意,他见采薇的神情实在可怜得紧,便叫住了她。

“小姑娘,只管拿个去吃吧,看你们应该是从外地来这逃难的?兄妹俩流落到这也不容易啊……”

“咦?兄……兄妹?”

采薇还没反应过来这称呼,鹿鸣便连忙上前笑吟吟地向摊主道谢,不客气地替采薇挑了个圆润饱满的桃,在袖间细心擦拭了一番再递到采薇手中,俨然一副温柔体贴的兄长做派。

虽说依旧感到稀里糊涂,但啃着心心念念着的桃,采薇转眼便笑得比桃汁都要甜蜜。

“为何那摊主会以为人家跟你是兄妹呀?”

“谁让你长得完全就是个小孩子的模样嘛。”

鹿鸣挽起采薇散落至腰间的艳丽黑发,细细感受着指腹间细腻的柔软。

“况且你头发这么散乱,也不找根笄绾起来,人家当然会觉得咱俩就像来逃难的兄妹呀。”

“人家只是不习惯把头发绾起来啦!还是这么放着最舒服了!”

“你的言行就跟你的外表一样幼稚,难怪别人会觉得你是我妹……不过这样也好,在朝歌咱们正好需要个新身份,‘逃难来的可怜兄妹’也挺不错。”

采薇啃桃的动作停了下来,将嘴中桃肉咕噜咽下后目光有些躲闪地问。

“不当……夫妇了吗?”

“比起‘一起逃难的夫妇二人’,‘一起逃难的兄妹二人’显然比较容易让人同情吧?”

“靠这个来博取同情也很有问题吧!”

“倘若不这么做,咱俩今后可就难讨生活了,就比如你手上这个桃,也多亏了人家的误会吧?要知道这年头生活不易,能用得上的办法那咱们就得好好利用,所以……你先叫我句‘鹿鸣哥’听听?”

“鹿、鹿鸣……”

被这一番言辞恳切的忽悠之后,采薇眼看就要顺口喊出来,但又连忙噤声,满脸怀疑地盯着鹿鸣。

“就算当兄妹也没用吧?想要生活下去肯定不能只靠这个的呀!我就不信你完全没想过以后要怎么办,就跑来朝歌了。”

“咦……怎么突然变聪明了。”

鹿鸣很是惋惜地叹了口气,但无论采薇怎样问他之后的打算,他都故作神秘地笑而不答。

*

夕阳悄然来访,绯红色的涟漪在天边层层扩散,将朱红城门染得苍凉。

街上行人大多已返家筹备晚食,城内炊烟四起,与晚霞同化,这是朝歌城每日最安祥的时段。

不知不觉已在城中游荡了一日,随着暮色而来的一些问题也不得不开始考虑——

“鹿鸣,我们夜晚要在哪儿住?你大概也饿了吧?”

鹿鸣恍若未闻地继续走着,在采薇看来他就是在漫无目的地闲逛,故意对她的问题避而不答。

虽说她总觉得鹿鸣应该是有自己的想法,但眼下两人都身无分文,想要解决食宿问题恐怕还得靠她。

“要不就先去城外的山林里凑合一晚?”

“那怎么行,好不容易来趟朝歌,自然得让你感受下朝歌的繁华。你瞧,我在城内寻来寻去,就这家饭庄最是气派!”

顺着鹿鸣的目光看去,采薇注意到这家陶瓦屋顶、红木梁柱的饭庄,门窗檐台皆有精美雕刻,她这一日见过了朝歌不少店家,却未见到有哪家像这饭庄一般气派。

不过只是门面还不足以震慑住采薇,真正让她惊讶的是鹿鸣随之而来的话语。

“那今晚就在这里解决晚食吧。”

说罢鹿鸣便悠悠然地向着店内走去——

“等一下!你想进去干什么?”

“你这问题还真多余,进饭庄自然是吃饭呀……”

“好啦好啦,别胡闹了,再晚就真打不到野食了。”

懒得理会这些空话,采薇心想只要进了山林,以自己的本事想要猎只野兔山鸡并不难,倘若运气再好些遇上只野猪,那连续几日都不必愁吃。

她越想越觉得这方法可行,但转身走了一会儿却发觉鹿鸣没有跟上,回头一看他竟已迈过饭庄的门槛,步伐自若,丝毫看不出囊空如洗。

采薇愈发觉得鹿鸣是穷疯了。

可就算干着急也没用,事已至此,她也只能硬着头皮随鹿鸣一同进入饭庄。

跨入青石门槛,清幽木香扑鼻。尽管心中忐忑,但她还是忍不住四处张望——饭庄窗明几净,雕栏华美、摆设讲究,就连食具也皆为陶器,格调堪比官宦之家。

实际上一眼望去,在此就食的客人所穿衣裳皆为丝帛所制,刺绣华美高贵,腰间悬有宝玉。再稍微注意对话,就会发现他们谈吐不凡,与话语粗鄙的平民全然不同,无疑都有些身份地位。

相比之下,经过长途跋涉的鹿鸣与采薇完全是副风尘仆仆的模样,也难怪先前水果摊的摊主会误会他们是对逃难而来的兄妹。

他们刚进门没多久,眼尖的掌柜见到衣着如此格格不入的两人,直接前来驱赶。

“你们两个进来作甚?要饭都要到我们这儿来了?赶紧出去!”

“要……要饭?”

就算确实身无分文,但一照面就遭到如此羞辱,采薇也不禁怒上心头,眼看要发作,却被鹿鸣摁住了脑袋。

对于掌柜的鄙夷态度,鹿鸣并不恼,反倒微笑着对掌柜拱了拱手。

“我们进来自然是来吃饭,这样对待客人可不太好吧?”

“吃饭?这里是你们能来吃饭的地方?你们有钱吗?”

“钱是没有,不过我倒有一琴,掌柜可有兴趣看看?”

也没打算得到掌柜同意,他直接将身后背了一路的包袱轻放在附近桌上,从中取出一张包得相当严实的琴。

采薇平日里经常见到这张琴,却向来没有怎么注意,眼下她才发觉这张看似貌不惊人的琴其实做工相当精致,保养得当却耐不住时光消磨的红杉木琴身色泽暗沉,仿佛沉淀着岁月,韵味古朴悠长。

见鹿鸣突然拿出一张颇为不凡的琴来,掌柜不禁有些犹疑地看着他,出言也不再那么咄咄逼人。

“你这琴的确是好琴,可我要琴有何用?”

“掌柜说得对,琴无人弹便无用,我想让掌柜看的自然不是这种死物。”

鹿鸣从衣袂中取出一块干净的绢布,仔细地擦拭着手掌,随后在长凳上正襟危坐。

至此为止,采薇总算明白了鹿鸣打的是什么主意,仿佛已经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事一般,她的眼里忧喜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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