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七号,晴

午间丝缕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透出来洒在我的脸上,但这并不能让我感受到一丝的温暖,房间里的暖气似有似无,冷气仿佛在被子周围徘徊环绕,好像也想进来取暖。这家旅馆的黑心程度让我稍微有些惊讶,好像在老板看来省下来的暖气费远比多住进去几个客人赚的多。

有些刺眼的光线搞得我心中一阵烦闷,睁开眼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在我现在看来我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是起床给自己泡一杯热茶,要么闭上眼,继续半死不活的躺着,“享受”这难得清冷的早晨。

折腾半天最后我还是爬起来了。

手里捧着不知从哪弄来的茶叶冲泡的一杯热茶水,想了半天我决定还是出去外面走走,显然外面是个好天气,可是这并不是我想要出去的原因,恰恰相反,我不怎么喜欢这种天气,冬日温暖明媚的阳光仿佛是要把我的颓废与无力蒸干,好像想让我变得充满干劲。阴冷潮湿的阴天才是我的乐园,阴霾的天空仿佛想让人把心埋在地里,潮湿的空气渗入房间里、衣裤里,还有骨头里,才是更能让人提起精神,去做一些美妙的事。

往杯子里吐了吐茶叶的碎渣子,劣质茶叶的苦涩味儿还在嘴中蔓延,我放下杯子,拉开房间的门准备出去。

从光线阴暗的旅馆中走出去后,看到街上的人并不多,而且步调匆忙,仿佛一刻也不想在街上停留。

我拐进了一个不会被光线直射到的小巷,靠在一个墙角抽着烟,眯着眼睛,享受这难得悠闲的时间。

当然,如果不被人打扰的话,这种享受会持续更长的一段时间。

“嘿!伙计!你怎么会在这?你不知道这附近是我的地盘吗?”

我睁开眼睛看了看,原来不是一位流浪汉,而是一位面部被冬袜包裹、仿佛在告诉人们我是抢劫犯的哥们儿。

当这家伙一边掏枪一边朝我这儿走过来时,我真的很想冲他抱怨几句,要知道我刚来到这座城市还不知道怎么处理尸体更方便些,更何况我休闲时间本来就不算多。

我想了想,直接把尸体装进袋子里丢到野外,这样警察发现尸体至少也在一段时间之后,不我没那么大方去花钱去租一辆车专门运一坨肉;剃光毛发,拔掉牙齿,剁成碎块,送到屠宰场的碎肉堆怎么样?听起来像是一个好主意,但是还是浪费时间。

抬头看了看,他老实本分的话就配合他然后走掉好了。

于是我举起双手,摆出一副惊恐的神色,声音嘶哑地告诉他,钱全在外衣的侧兜里,希望他放我一条生路。

“小子挺识相,本来今天就没有什么‘生意’,回来刚好看到你坐在我家门口,真是好运!”劫匪看样子挺嘚瑟,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另一旁昏暗的角落里有一扇小木门。

我认为我表演的已经很好了,无论是从肢体动作、还是语言神态上,都完美地演绎了一位被劫盗者,但是当他靠近我把手伸入我的外衣口袋时,我忽然想起来我并没有随身带钱的习惯…

当他翻遍我所有的口袋后,表情看样子很愤怒,拿起手枪顶住我的额头,嘴里不住的骂着脏话,瞪大了眼睛仿佛是在问我是不是在戏弄他觉得好玩儿。

我怕他一激动就走了火,只好用膝盖顶了下他的下体,哥们儿面容扭曲,憋的脸挺红,看的我都有点儿不好意思,感觉劲力用的有点儿大。可是见他还想忍住痛举起枪,我只好帮他把枪拆成零件,为他减少一点举枪的痛苦。

我用拆下来的套筒塞进了冬袜露出的那个嘴里,防止他的叫声招来更多的“友好人士”。保险起见,我弯腰打断他两肘的骨头,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暂时是站不起来了。

看他在地上翻滚哀鸣,与刚才简直判若两人,我心中感慨着,底特律的治安不愧是这一个世纪来治安最差的城市。

我真的是严重怀疑这种人的智商,哦抱歉,应该把它称作只靠本能行动的“动物”或许更合适。现在尽是这种拿把家伙就想来“快钱”的小子,按照常识来讲,如果要计划抢劫,首先是一些中小型店铺,比如一些日营业额比较高的餐饮和日用品商店;其次是一些衣着光鲜的女士。当然,以刚刚街上看到的情况来看,后者或许并不好寻到,或许也只有些刚来的外地人会吃亏。

难道现在的人连预估一下风险系数与收入回报的空都没有吗?那还抢劫个什么,偷窃的钱都比这来的痛快。

几分钟过去,看他倒在地上不怎么动弹,不过还不时地发出几声哀鸣。我从他身上把钥匙串摸出,打开木门,是一间昏暗的小房。检查一下屋子,将唯一一扇小窗的窗帘拉上,顺手砸碎了桌子上放的一台移动终端。

我将他拖进屋子里,关上门上了锁。估计以他现在的力量很难站起来了,即使勉强支起身子,也难以打开门,更不用说跟外面的人联系。这样,或许两天后,他就会断气,如此偏僻的地方,被发现也是几个月后的事。

你说条子?等他们先处理完手上的谋杀案和抢劫杀人案或许会来管管这“微不足道”的社会混混的失踪案吧。

啊,终于又能回到那个阴冷发黑的墙角了,我坐下来摆了个舒服的姿势,眯了眯眼。

无论如何,今天依旧是个令人讨厌的日子,直到回去的时候,我也有些没有想明白的事,比如这个世界存在的意义,还有晚饭该吃些什么。

嗯……算了,这同样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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